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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陪伴了我们很多年的相亲类电视节目《非诚勿扰》就要改名了!
围绕“被告是否是适格主体?”、“《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是否是商标性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是否与原告服务造成混淆?”等争议焦点,经过了一审、二审,历年三年之久,“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说再见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其所属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据悉,该判决实际上2015年12月11日即已做出,此前并无风声。昨晚(2016年1月4日),原告的代理律师团队在其官微上发布消息后,立即引起广泛转发。
原告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肖才元今天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本案受关注的原因主要体现为三点,第一、《非诚勿扰》电视栏目很出名;第二、原被告双方地位、实力悬殊;第三、中国目前还没有婚姻介绍类电视栏目名称被认定构成侵权的案例,本案尚属首例。”
那么,上周还在正常播出的《非诚勿扰》将会是怎样的命运?《非诚勿扰》是否改名?何时改名?日前,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事随后会有详细的声明,其他也不便多说。原告代理律师肖才元向律新社表示:江苏卫视是否能以应有的姿势来尽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要看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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