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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能否授予专利权?答案是否定的,不能够授予专利权。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创造虽对某些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利益,但是从总体来说有损于公共利益,对整个社会没有益处。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会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珍贵资源、破坏生态平衡、致人伤残或者造成其他危害的发明创造;又如,一种用以防止汽车被盗的装置采用释放催眠气体的方法,使盗车这在开车时失去控制,从而便于抓获偷盗者,但是由于这种装置也会给行人造成危害,所以同样不能予以授予专利权。
那么,被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呢?
1、新颖性
2、实用性
3、创造型
所谓的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使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不造成环境污染以及能源或者资源的严重浪费,不会损害人体健康,可见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具有实用性,故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创造性则是授予专利权的技术必须是更好的技术,更好就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创造性是专利重要的属性。
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申请发明专利时,一定要尊属专利权的条件。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才能更好的保障申请专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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